近日,鹿寨縣市場監管局寨沙所對轄區內某便利店開展日常檢查,通過市場主體信用監管系統、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核實,發現該店經營者未在6月30日前報送2021年度年報。
根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市場主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示年度報告和登記相關信息”和《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三條“市場主體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紙質方式報送年度報告,并自主選擇年度報告內容是否向社會公示。歇業的市場主體應當按時公示年度報告”的規定,該店經營者構成了未按時報送上一年度年報的違法行為。
鹿寨縣市場監管局寨沙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條的規定,綜合考慮市場主體的類型、規模、違法情節等因素,對該店經營者作出罰款人民幣壹佰元(100元)的行政處罰,并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這也是自2022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以來,鹿寨縣市場監管局對未按時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的市場主體開出的首張罰單。
近期,鹿寨縣市場監管局還針對市場主體未按時年報的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多措并舉、持續發力,對新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進行廣泛宣傳。在整治行動中,執法人員始終秉承“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監督執法理念,力求“在執法中宣傳,在宣傳中執法”,讓市場主體對法律法規有更深入地認識與理解,發揮其主觀能動性,認真履行法律義務,從而提高市場監督執法的效果及工作質量。
在此提醒廣大市場主體經營者,市場主體依法按時年報,是履行法定義務、累積自身信用、強化信用主體責任的基本要求,市場主體應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積極主動報送上年度年報,共同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和公平誠信的社會體系。(潘恒)
版權所有:(C) 2016 鹿寨縣人民政府 主辦:柳州市鹿寨縣人民政府 承辦:鹿寨縣信息化建設中心 網站標識碼:4502230046 維護電話:0772-6819789
地址:鹿寨縣創業路2號 政府熱線電話:0772-6812345 縣政府郵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近日,鹿寨縣市場監管局寨沙所對轄區內某便利店開展日常檢查,通過市場主體信用監管系統、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核實,發現該店經營者未在6月30日前報送2021年度年報。
根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市場主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示年度報告和登記相關信息”和《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三條“市場主體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紙質方式報送年度報告,并自主選擇年度報告內容是否向社會公示。歇業的市場主體應當按時公示年度報告”的規定,該店經營者構成了未按時報送上一年度年報的違法行為。
鹿寨縣市場監管局寨沙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條的規定,綜合考慮市場主體的類型、規模、違法情節等因素,對該店經營者作出罰款人民幣壹佰元(100元)的行政處罰,并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這也是自2022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以來,鹿寨縣市場監管局對未按時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的市場主體開出的首張罰單。
近期,鹿寨縣市場監管局還針對市場主體未按時年報的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多措并舉、持續發力,對新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進行廣泛宣傳。在整治行動中,執法人員始終秉承“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監督執法理念,力求“在執法中宣傳,在宣傳中執法”,讓市場主體對法律法規有更深入地認識與理解,發揮其主觀能動性,認真履行法律義務,從而提高市場監督執法的效果及工作質量。
在此提醒廣大市場主體經營者,市場主體依法按時年報,是履行法定義務、累積自身信用、強化信用主體責任的基本要求,市場主體應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積極主動報送上年度年報,共同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和公平誠信的社會體系。(潘恒)
版權所有:(C) 2016 鹿寨縣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縣創業路2號 政府熱線電話:0772-6812345
縣政府郵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維護電話:0772-6819789 網站標識碼: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