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鹿寨縣人民法院把貫徹《鹿寨縣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年)》和《鹿寨縣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納入法院工作計劃,堅持“兒童利益最大化,維護婦女正當合法權利”為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精心組織策劃,把“兩規劃”主動融入到審判中心工作,切實發揮審判職能,依法保護婦女兒童權益。
“兩規劃”實施十年以來,鹿寨縣法院辦理離婚糾紛、離婚后財產糾紛、追索撫養費、贍養費、人身保護令等保護婦女兒童老人的案件3844件;依法處理涉強奸、傳播性病、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等嚴重侵害婦女人身權利的案件共59件涉及63人。該院所涉兩綱指標中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271件,涉控未成年人數392人,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占同期犯罪人數的比例從8.14%降低至5.4%;十年來獲得司法救助婦女兒童共計103人,從2020年起,該院穩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除向縣內申請司法救助金外,還向市中院申請司法救助金,2020年該院司法救助25人,發放司法救助金達63.23萬元,兩綱指標達標率達100%。
為落實婦女兒童權益保護,該院大力開展家事審判改革并積極推動向人民法庭延伸,從院本部到下轄的三個人民法庭均全覆蓋設立了“婦女兒童維權崗”并打造柔性的家事審判工作場所。院內設立了“兩崗兩庭一室一中心”,即婦女兒童維權崗、青少年維權崗、少年法庭、家事審判庭、心理咨詢室、老年人權益中心;配備了專業的審判團隊和調解團隊,制定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審理操作規程》《鹿寨縣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工作制度匯編》等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審理制度和意見,創建了圓桌審判、多元解紛、反家暴“紅黃藍”三級預警、心理疏導、冷靜期等有效、快捷的審理機制和法治副校長宣傳指導機制,暢通立案、審理、司法救助渠道,多方位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在審理涉婦女、兒童、老人的案件中,堅持“三優先原則”,減輕維權訴累,提高維權效率。對涉及婦女兒童權益的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另外針對婦女兒童和老人的維權案件,推行人性化的審判方式,堅持“三不傳原則”,即農忙時節一般不傳喚當事人到庭;老人、病人、未成年人等作為當事人的一般不傳喚到庭;地處交通不便村屯的當事人一般不傳喚到庭。通過采取網上立案、上門送達文書、巡回開庭、就地調解等便民的辦案方式,贏得了群眾的普遍贊譽。
堅持黨委領導,在轄區黨委政府和縣婦聯的支持下,積極引入“三員”機制(即家事糾紛調查員、調解員、心理疏導員),聯合縣婦聯、司法所、退休法官、街長等開展多元調解,整合社會資源和社會力量,妥善處理家庭糾紛和涉婦女兒童類案件。在未成年犯罪方面,強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工作,促進審判社會效果。近幾年來該院未成年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全部調解結案,調解后的自動履行率達到100%。
在少年審判中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堅持完善社會調查制度、推行圓桌審判模式、判后回訪并推行“判后寄語”。涉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判決書中除了嚴肅的法律條文外,還附加上了法官充滿溫情和諄諄教誨的判后寄語,體現了司法的溫度個人文的關懷。正確把握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涉未成年犯罪符合法定條件的依法適用緩刑,爭取讓未成年人早日回歸社會,重新做人,達到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對嚴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終堅持零容忍態度,堅決依法從嚴從重懲處,有效震懾犯罪。
多年以來,鹿寨縣人民法院通過扎實開展形式多樣、婦女兒童喜聞樂見的維權宣傳行動,提高婦女兒童的維權意識,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一是設立“家事課堂”,中渡法庭創新將家事審判在景區設牌宣傳、家事審判入家風博物館;二是趕圩處糾,加強家風建設,妥善化解家事糾紛。法庭到趕圩日不定期派干警普法,解決法律糾紛。老百姓在哪,法律正義就送到哪。三是實行判后回訪、幫扶,提升家事審判社會效果。每年三八婦女節、六一兒童節日、春節等節日,該院聯合縣婦聯、團縣委入戶回訪部分婦女及兒童,了解生活情況提供法律幫助。四是持續開展法律進校園,派出了6名中青年干警擔任縣域內各院校的法治副校長。平均每學期各學校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2次。五是加強典型案例宣傳,在鹿法前線開設“家事說法”專題報道典型婦女兒童維權案例,我院審結的冷靜期、心理疏導、人身保護令和民法典實施后首例家務補償案、夫妻“忠誠義務”調解案等在社會廣泛傳播和影響。開展“法治惠民行”、禁毒日、婦女、兒童節日專題普法宣傳活動。
下一步,鹿寨縣法院將繼續堅持貫徹“兩規劃”的工作要求,加強管理,發揮審判職能,落實目標責任,總結優秀經驗,不斷把婦女兒童維權工作水平提高到新高度、新層次。 (周柳娟 ?馬本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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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鹿寨縣人民法院把貫徹《鹿寨縣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年)》和《鹿寨縣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納入法院工作計劃,堅持“兒童利益最大化,維護婦女正當合法權利”為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精心組織策劃,把“兩規劃”主動融入到審判中心工作,切實發揮審判職能,依法保護婦女兒童權益。
“兩規劃”實施十年以來,鹿寨縣法院辦理離婚糾紛、離婚后財產糾紛、追索撫養費、贍養費、人身保護令等保護婦女兒童老人的案件3844件;依法處理涉強奸、傳播性病、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等嚴重侵害婦女人身權利的案件共59件涉及63人。該院所涉兩綱指標中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271件,涉控未成年人數392人,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占同期犯罪人數的比例從8.14%降低至5.4%;十年來獲得司法救助婦女兒童共計103人,從2020年起,該院穩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除向縣內申請司法救助金外,還向市中院申請司法救助金,2020年該院司法救助25人,發放司法救助金達63.23萬元,兩綱指標達標率達100%。
為落實婦女兒童權益保護,該院大力開展家事審判改革并積極推動向人民法庭延伸,從院本部到下轄的三個人民法庭均全覆蓋設立了“婦女兒童維權崗”并打造柔性的家事審判工作場所。院內設立了“兩崗兩庭一室一中心”,即婦女兒童維權崗、青少年維權崗、少年法庭、家事審判庭、心理咨詢室、老年人權益中心;配備了專業的審判團隊和調解團隊,制定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審理操作規程》《鹿寨縣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工作制度匯編》等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審理制度和意見,創建了圓桌審判、多元解紛、反家暴“紅黃藍”三級預警、心理疏導、冷靜期等有效、快捷的審理機制和法治副校長宣傳指導機制,暢通立案、審理、司法救助渠道,多方位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在審理涉婦女、兒童、老人的案件中,堅持“三優先原則”,減輕維權訴累,提高維權效率。對涉及婦女兒童權益的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另外針對婦女兒童和老人的維權案件,推行人性化的審判方式,堅持“三不傳原則”,即農忙時節一般不傳喚當事人到庭;老人、病人、未成年人等作為當事人的一般不傳喚到庭;地處交通不便村屯的當事人一般不傳喚到庭。通過采取網上立案、上門送達文書、巡回開庭、就地調解等便民的辦案方式,贏得了群眾的普遍贊譽。
堅持黨委領導,在轄區黨委政府和縣婦聯的支持下,積極引入“三員”機制(即家事糾紛調查員、調解員、心理疏導員),聯合縣婦聯、司法所、退休法官、街長等開展多元調解,整合社會資源和社會力量,妥善處理家庭糾紛和涉婦女兒童類案件。在未成年犯罪方面,強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工作,促進審判社會效果。近幾年來該院未成年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全部調解結案,調解后的自動履行率達到100%。
在少年審判中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堅持完善社會調查制度、推行圓桌審判模式、判后回訪并推行“判后寄語”。涉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判決書中除了嚴肅的法律條文外,還附加上了法官充滿溫情和諄諄教誨的判后寄語,體現了司法的溫度個人文的關懷。正確把握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涉未成年犯罪符合法定條件的依法適用緩刑,爭取讓未成年人早日回歸社會,重新做人,達到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對嚴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終堅持零容忍態度,堅決依法從嚴從重懲處,有效震懾犯罪。
多年以來,鹿寨縣人民法院通過扎實開展形式多樣、婦女兒童喜聞樂見的維權宣傳行動,提高婦女兒童的維權意識,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一是設立“家事課堂”,中渡法庭創新將家事審判在景區設牌宣傳、家事審判入家風博物館;二是趕圩處糾,加強家風建設,妥善化解家事糾紛。法庭到趕圩日不定期派干警普法,解決法律糾紛。老百姓在哪,法律正義就送到哪。三是實行判后回訪、幫扶,提升家事審判社會效果。每年三八婦女節、六一兒童節日、春節等節日,該院聯合縣婦聯、團縣委入戶回訪部分婦女及兒童,了解生活情況提供法律幫助。四是持續開展法律進校園,派出了6名中青年干警擔任縣域內各院校的法治副校長。平均每學期各學校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2次。五是加強典型案例宣傳,在鹿法前線開設“家事說法”專題報道典型婦女兒童維權案例,我院審結的冷靜期、心理疏導、人身保護令和民法典實施后首例家務補償案、夫妻“忠誠義務”調解案等在社會廣泛傳播和影響。開展“法治惠民行”、禁毒日、婦女、兒童節日專題普法宣傳活動。
下一步,鹿寨縣法院將繼續堅持貫徹“兩規劃”的工作要求,加強管理,發揮審判職能,落實目標責任,總結優秀經驗,不斷把婦女兒童維權工作水平提高到新高度、新層次。 (周柳娟 ?馬本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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