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2022年鹿寨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方案》已經縣十八屆人民政府常務會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鹿寨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方案
根據《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桂農廳發〔2021〕14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的通知》(桂財農〔2021〕99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三項補貼改革方案的通知》(桂財農〔2016〕94號)??和《柳州市農業農村局??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柳州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柳農規〔2022〕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對象、范圍、依據、標準和補貼資金發放的方式方法等內容和要求,仍然按照2016年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三項補貼改革方案》(桂財農〔2016〕94號)執行。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學習領會有關文件精神,嚴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緊組織實施,務必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
二、主要內容
為保護耕地資源和耕地地力,提升糧食生產潛力,實施普惠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一)補貼用途。為引導農民加強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自覺提升耕地地力保護,創新方式方法,以綠色生態為導向,提高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水平,補貼資金應引導農民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減少農藥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糞便,多施農家肥;二是鼓勵有效利用農作物秸稈,通過秸稈還田青貯發展食草畜牧業,禁止焚燒秸稈,控制農業面源污染;三是大力發展節水農業,推廣水肥一體化等農業綠色產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主動保護地力;四是鼓勵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層結構,提高蓄水保墑和抗旱能力。
(二)補貼對象。全縣所有擁有耕地承包權的農戶和承包國有農場耕地的農場職工。
農場職工補貼對象為已與農場簽訂了耕地承包協議的農場職工;若已經承包了耕地,但沒有簽訂耕地承包協議的或已丟失協議書的,必須補簽耕地承包協議。
農戶已流轉給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大戶等經營主體的耕地,補貼資金仍直接發放給承包耕地的農戶。由農場自己經營耕種或流轉給非本農場職工的種植大戶、農業企業等的耕地,不給予此項補貼。
(三)補貼依據。全縣統一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面積為依據。對因各種原因尚未確權到戶的耕地,仍可按上年補貼依據給予登記和補貼。未確權登記的農場職工補貼面積仍可繼續按承包面積作為基礎確定補貼面積。縣內同一年度執行統一補貼面積依據和補貼標準。
(四)補貼標準。根據自治區下達的資金總量以及全縣應補貼面積測算確定統一補貼標準。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資金補貼范圍。對已被非農征用、退耕還林(還草)、挖塘養魚、畜禽養殖、發展林果業、綠化景觀建設、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耕地質量未能通過驗收確認的耕地等,不予補貼。對于一年生作物,如所有糧油作物、蔬菜瓜類、甘蔗、木薯、麻、草莓、臨時性食用菌簡易棚、一年生中草藥(含羅漢果)等對耕地質量不造成影響的,可以予以補貼。但多年生的葡萄、百香果、火龍果、香蕉、柑橘類、桑樹、黃梔子、多年生中藥材和花卉等不予補貼。享受補貼的農戶應承擔耕地保護責任,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變用途、地力不降低。
(二)規范申報內容。農戶除了申報確權面積、改變用途面積和應補貼面積外,還必須上報準確有效的身份證號、鄉鎮級一卡(折)通”賬號、聯系電話。如因為農戶原因,以上信息不準確或無法聯系,導致無法將補貼資金打入農戶賬戶的,后果由農戶自行承擔。
(三)落實補貼公示制度。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公示,每個村組的農民補貼情況公示表(包括農戶姓名、補貼面積、核減面積、補貼資金等內容),加蓋鄉鎮人民政府公章后,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人員在屯級公示7天,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對于公示期間出現的異議,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進行核實和調整。公示無異議后,通過補貼網系統向縣級上傳所有信息,并通過紙質文件呈報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審核。
(四)嚴格補貼面積審核和懲罰制度。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牽頭,會同縣財政局,并邀請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統計局等部門參與補貼相關數據審核。要對每個鄉鎮隨機抽取1-2個村,每個村抽5-10個農戶進行審核,若發現問題,要及時通知鄉鎮重新核實、公示,并在系統中進行修改。
各鄉鎮要認真把關,農戶必須如實填報補貼面積,不得弄虛作假。對弄虛作假、擠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補貼資金等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建立農戶個人誠信記錄,對騙取和套取補貼資金等行為計入個人失信記錄。對督查發現弄虛作假的,可取消當年申報資格;情節嚴重的,可取消其當年及今后兩年補貼資格。
(五)按程序報審和批復。各鄉鎮的補貼面積通過審核后,由縣農業農村局匯總和測算全縣補貼標準,制定補貼資金分配方案,會同縣財政局聯合行文報縣人民政府審定。資金分配方案通過縣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要對各鄉鎮的補貼面積和補貼資金給予書面批復,以確保公示內容、審核批復與實際發放情況完全一致。
(六)及時發放補貼資金。用于耕地地力保護的補貼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和封閉運行。整個發放程序要嚴而有序、公開透明,農戶身份證號和銀行卡號一致方可發放,不動戶等不符合銀行規定的不得發放。
(七)按要求上報系統錄入數據信息。統一由縣農業農村局將全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農戶明細信息錄入“農民補貼網絡信息系統”上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各鄉鎮要按照《鹿寨縣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戶明細信息表》要求及時上報縣農業農村局。
(八)按規范要求收集檔案材料。各鄉鎮、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要收集本轄區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并按照規范的檔案管理要求進行歸檔保存。歸檔材料主要有:
1.鄉鎮級包括:
(1)收到上級印發的文件。如縣人民政府印發的實施方案、縣級轉發的上級文件、上級(自治區、市、縣)開展檢查指導的通知、通報、縣對補貼面積的批復文件等。
(2)本級制發的文件。如鄉鎮級召開的有關會議通知、政策宣傳證明(含紙質和圖片資料)、補貼面積公示(含紙質和圖片資料)、補貼面積上報文件、存在問題整改報告、補貼公告、上報總結等。有請示事項的,要注意收集領導批示。召開會議的,注意保存參會人員簽到冊、會議記錄等。
(3)村委會上報的有關材料。如經村委會蓋章和具體經辦人與核實人簽字的各村農戶信息變更憑證、分戶登記、審核、匯總清冊等。
(4)財務檔案。補貼資金撥入和轉到金融機構的憑證、金融機構發放情況回單、發放不成功的農戶清單等。
2.縣級包括:
(1)收到上級印發的文件。如自治區、柳州市印發的通知、通報文件等。
(2)本級制發的文件。向縣人民政府呈報的請示及批復、縣人民政府印發的實施方案、政策宣傳材料、縣級開展檢查指導和補貼面積抽查的通知、現場檢查記錄表、通報、對各鄉鎮補貼面積的批復文件、縣級召開的有關會議通知(簽到表、記錄)、存在問題整改報告、進展情況報告、上報總結等。
(3)鄉鎮級上報的有關材料。各鄉鎮上報補貼面積文件、各鄉鎮存在問題整改報告、總結等。
四、工作步驟
(一)實施方案制定階段(1月4日-3月30日)。由縣農業農村局會同縣財政局組織制定,征求相關單位、部門、鄉鎮和農場意見并認真研究討論修改,報縣人民政府審核印發。
(二)培訓階段(3月10日-3月20日)。根據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和財政廳的培訓要求,及時對有關部門和鄉鎮干部以及村干進行認真培訓,確保對政策的理解和具體操作規程的規范落實。
(三)申報階段(3月21日-4月20日)。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民委負責申報工作,以村民小組為單位,按每戶農戶應享受補貼面積填制《鹿寨縣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登記表(表一)》,經村民小組長采集、農戶簽字、村民委審核蓋章確認后填制上報鄉鎮人民政府。
(四)公示審核階段(4月21日-5月20日)。鄉鎮人民政府對村民委上報的《鹿寨縣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登記表(表一)》復核無誤后,填制《鹿寨縣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公示表(表二)》,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在村民委公示欄及各屯醒目位置公示并拍照存檔,公示結束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五)補貼標準公示階段(5月21日-6月1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將審核的《鹿寨縣鄉(鎮)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匯總表(表三)》上報縣農業農村局,縣農業農村局測算出補貼標準,報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后下達各鄉鎮,各鄉鎮人民政府將縣人民政府批準的補貼標準公示到村。
(六)資金管理及發放(6月10日-6月30日)。縣財政局根據縣人民政府批準的補貼標準,按各鄉鎮公示無異議后的補貼面積組織補貼資金發放工作。鄉鎮財政所收到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后,根據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提供的發放資料(含電子檔),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委托代辦的金融機構,并使用“耕補”名稱通過“一卡(折)通”直接補貼到戶。
(七)匯總上報(7月10日前)。補貼資金發放結束后,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按照規定要求將資金發放情況上報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h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及時將資金發放情況匯總上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財政廳,并將補貼的有關材料以正式文件上報柳州市主管部門。
(八)系統數據上報(7月31日前)。各鄉鎮按照要求,按時將有關數據上報縣農業農村局。
(九)完善檔案管理。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在工作完成后,及時按照要求做好檔案的歸檔管理。
五、責任分工
(一)責任主體。各鄉鎮人民政府是此項工作的責任主體,對本區域內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全面負責,負責本鄉鎮補貼工作的培訓、總結、匯總上報工作等。
(二)縣農業農村局。牽頭會同縣財政局制定年度補貼項目實施工作方案并報縣人民政府審批;負責牽頭做好農戶基礎數據采集、審核、匯總、分析,測算補貼標準,向縣財政局提供補貼面積基礎數據及資金分配方案等工作;牽頭做好補貼項目實施績效評價、信訪受理、總結等工作;牽頭開展補貼工作的培訓、檢查指導;牽頭收集錄入系統數據等。
(三)縣財政局。負責補貼資金的撥付、兌付情況審核等工作;負責補貼資金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專賬管理;配合開展補貼工作的培訓、資金檢查等工作;配合縣農業農村局制定年度補貼項目實施方案和補貼資金分配方案報縣人民政府審批,配合縣農業農村局開展補貼政策績效考核、受理信訪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工作職責認真及時開展工作,對因推卸責任影響政策落實到位的,將嚴格依法依規問責。
(二)組織開展培訓工作。要按要求開展培訓工作,提高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三)加強政策宣傳工作。要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形式加強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宣傳工作,使農戶了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主要用于保護耕地資源和耕地地力,提升糧食生產潛力。要主動與社會各方面特別是基層干部群眾進行溝通交流,對因政策調整造成補貼減少的農戶要宣傳解釋到位,贏得理解和支持,做好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為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四)加強監管和指導。要落實定期檢查指導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監督機制,嚴格核實補貼對象和面積,嚴禁對不符合補貼條件的耕地給予補貼,一旦發現,按照騙取、套取補貼資金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嚴格執行補貼信訪受理制度,對于信訪案件要在規定時間內辦結。
(五)及時報送有關材料。
1.制定印發補貼項目實施工作方案。縣農業農村局和縣財政局在我縣補貼實施工作方案印發后,以書面形式分別報送柳州市農業農村局和柳州市財政局備案。
2.客觀科學制定補貼項目績效目標。縣農業農村局會同縣財政局設置本轄區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績效目標表,加蓋公章后以書面形式分別報送柳州市農業農村局和柳州市財政局備案。
3.及時報送補貼政策落實進度和資金發放情況。縣農業農村局收集、匯總補貼資金發放情況,會同縣財政局于2022年7月5日前將我縣書面總結報送柳州市農業農村局和柳州市財政局。
4.按時完成年度總結和項目績效自評工作。縣農業農村局和縣財政局要及時做好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工作總結工作,將年度工作總結和年度補貼資金結余情況,一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報送柳州市財政局和柳州市農業農村局。
附件:1.鹿寨縣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登記表(表一)
??????2.鹿寨縣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公示表(表二)
??????3.鹿寨縣××鄉(鎮)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匯總表(表三)
??????4.鹿寨縣××鄉(鎮)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戶明細信息表(表四)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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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9日印發??
版權所有:(C) 2016 鹿寨縣人民政府 主辦:柳州市鹿寨縣人民政府 承辦:鹿寨縣信息化建設中心 網站標識碼:4502230046 維護電話:0772-681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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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2022年鹿寨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方案》已經縣十八屆人民政府常務會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鹿寨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方案
根據《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桂農廳發〔2021〕14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的通知》(桂財農〔2021〕99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三項補貼改革方案的通知》(桂財農〔2016〕94號)??和《柳州市農業農村局??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柳州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柳農規〔2022〕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對象、范圍、依據、標準和補貼資金發放的方式方法等內容和要求,仍然按照2016年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三項補貼改革方案》(桂財農〔2016〕94號)執行。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學習領會有關文件精神,嚴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緊組織實施,務必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
二、主要內容
為保護耕地資源和耕地地力,提升糧食生產潛力,實施普惠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一)補貼用途。為引導農民加強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自覺提升耕地地力保護,創新方式方法,以綠色生態為導向,提高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水平,補貼資金應引導農民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減少農藥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糞便,多施農家肥;二是鼓勵有效利用農作物秸稈,通過秸稈還田青貯發展食草畜牧業,禁止焚燒秸稈,控制農業面源污染;三是大力發展節水農業,推廣水肥一體化等農業綠色產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主動保護地力;四是鼓勵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層結構,提高蓄水保墑和抗旱能力。
(二)補貼對象。全縣所有擁有耕地承包權的農戶和承包國有農場耕地的農場職工。
農場職工補貼對象為已與農場簽訂了耕地承包協議的農場職工;若已經承包了耕地,但沒有簽訂耕地承包協議的或已丟失協議書的,必須補簽耕地承包協議。
農戶已流轉給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大戶等經營主體的耕地,補貼資金仍直接發放給承包耕地的農戶。由農場自己經營耕種或流轉給非本農場職工的種植大戶、農業企業等的耕地,不給予此項補貼。
(三)補貼依據。全縣統一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面積為依據。對因各種原因尚未確權到戶的耕地,仍可按上年補貼依據給予登記和補貼。未確權登記的農場職工補貼面積仍可繼續按承包面積作為基礎確定補貼面積。縣內同一年度執行統一補貼面積依據和補貼標準。
(四)補貼標準。根據自治區下達的資金總量以及全縣應補貼面積測算確定統一補貼標準。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資金補貼范圍。對已被非農征用、退耕還林(還草)、挖塘養魚、畜禽養殖、發展林果業、綠化景觀建設、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耕地質量未能通過驗收確認的耕地等,不予補貼。對于一年生作物,如所有糧油作物、蔬菜瓜類、甘蔗、木薯、麻、草莓、臨時性食用菌簡易棚、一年生中草藥(含羅漢果)等對耕地質量不造成影響的,可以予以補貼。但多年生的葡萄、百香果、火龍果、香蕉、柑橘類、桑樹、黃梔子、多年生中藥材和花卉等不予補貼。享受補貼的農戶應承擔耕地保護責任,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變用途、地力不降低。
(二)規范申報內容。農戶除了申報確權面積、改變用途面積和應補貼面積外,還必須上報準確有效的身份證號、鄉鎮級一卡(折)通”賬號、聯系電話。如因為農戶原因,以上信息不準確或無法聯系,導致無法將補貼資金打入農戶賬戶的,后果由農戶自行承擔。
(三)落實補貼公示制度。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公示,每個村組的農民補貼情況公示表(包括農戶姓名、補貼面積、核減面積、補貼資金等內容),加蓋鄉鎮人民政府公章后,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人員在屯級公示7天,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對于公示期間出現的異議,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進行核實和調整。公示無異議后,通過補貼網系統向縣級上傳所有信息,并通過紙質文件呈報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審核。
(四)嚴格補貼面積審核和懲罰制度。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牽頭,會同縣財政局,并邀請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統計局等部門參與補貼相關數據審核。要對每個鄉鎮隨機抽取1-2個村,每個村抽5-10個農戶進行審核,若發現問題,要及時通知鄉鎮重新核實、公示,并在系統中進行修改。
各鄉鎮要認真把關,農戶必須如實填報補貼面積,不得弄虛作假。對弄虛作假、擠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補貼資金等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建立農戶個人誠信記錄,對騙取和套取補貼資金等行為計入個人失信記錄。對督查發現弄虛作假的,可取消當年申報資格;情節嚴重的,可取消其當年及今后兩年補貼資格。
(五)按程序報審和批復。各鄉鎮的補貼面積通過審核后,由縣農業農村局匯總和測算全縣補貼標準,制定補貼資金分配方案,會同縣財政局聯合行文報縣人民政府審定。資金分配方案通過縣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要對各鄉鎮的補貼面積和補貼資金給予書面批復,以確保公示內容、審核批復與實際發放情況完全一致。
(六)及時發放補貼資金。用于耕地地力保護的補貼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和封閉運行。整個發放程序要嚴而有序、公開透明,農戶身份證號和銀行卡號一致方可發放,不動戶等不符合銀行規定的不得發放。
(七)按要求上報系統錄入數據信息。統一由縣農業農村局將全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農戶明細信息錄入“農民補貼網絡信息系統”上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各鄉鎮要按照《鹿寨縣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戶明細信息表》要求及時上報縣農業農村局。
(八)按規范要求收集檔案材料。各鄉鎮、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要收集本轄區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并按照規范的檔案管理要求進行歸檔保存。歸檔材料主要有:
1.鄉鎮級包括:
(1)收到上級印發的文件。如縣人民政府印發的實施方案、縣級轉發的上級文件、上級(自治區、市、縣)開展檢查指導的通知、通報、縣對補貼面積的批復文件等。
(2)本級制發的文件。如鄉鎮級召開的有關會議通知、政策宣傳證明(含紙質和圖片資料)、補貼面積公示(含紙質和圖片資料)、補貼面積上報文件、存在問題整改報告、補貼公告、上報總結等。有請示事項的,要注意收集領導批示。召開會議的,注意保存參會人員簽到冊、會議記錄等。
(3)村委會上報的有關材料。如經村委會蓋章和具體經辦人與核實人簽字的各村農戶信息變更憑證、分戶登記、審核、匯總清冊等。
(4)財務檔案。補貼資金撥入和轉到金融機構的憑證、金融機構發放情況回單、發放不成功的農戶清單等。
2.縣級包括:
(1)收到上級印發的文件。如自治區、柳州市印發的通知、通報文件等。
(2)本級制發的文件。向縣人民政府呈報的請示及批復、縣人民政府印發的實施方案、政策宣傳材料、縣級開展檢查指導和補貼面積抽查的通知、現場檢查記錄表、通報、對各鄉鎮補貼面積的批復文件、縣級召開的有關會議通知(簽到表、記錄)、存在問題整改報告、進展情況報告、上報總結等。
(3)鄉鎮級上報的有關材料。各鄉鎮上報補貼面積文件、各鄉鎮存在問題整改報告、總結等。
四、工作步驟
(一)實施方案制定階段(1月4日-3月30日)。由縣農業農村局會同縣財政局組織制定,征求相關單位、部門、鄉鎮和農場意見并認真研究討論修改,報縣人民政府審核印發。
(二)培訓階段(3月10日-3月20日)。根據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和財政廳的培訓要求,及時對有關部門和鄉鎮干部以及村干進行認真培訓,確保對政策的理解和具體操作規程的規范落實。
(三)申報階段(3月21日-4月20日)。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民委負責申報工作,以村民小組為單位,按每戶農戶應享受補貼面積填制《鹿寨縣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登記表(表一)》,經村民小組長采集、農戶簽字、村民委審核蓋章確認后填制上報鄉鎮人民政府。
(四)公示審核階段(4月21日-5月20日)。鄉鎮人民政府對村民委上報的《鹿寨縣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登記表(表一)》復核無誤后,填制《鹿寨縣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公示表(表二)》,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在村民委公示欄及各屯醒目位置公示并拍照存檔,公示結束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五)補貼標準公示階段(5月21日-6月1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將審核的《鹿寨縣鄉(鎮)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匯總表(表三)》上報縣農業農村局,縣農業農村局測算出補貼標準,報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后下達各鄉鎮,各鄉鎮人民政府將縣人民政府批準的補貼標準公示到村。
(六)資金管理及發放(6月10日-6月30日)。縣財政局根據縣人民政府批準的補貼標準,按各鄉鎮公示無異議后的補貼面積組織補貼資金發放工作。鄉鎮財政所收到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后,根據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提供的發放資料(含電子檔),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委托代辦的金融機構,并使用“耕補”名稱通過“一卡(折)通”直接補貼到戶。
(七)匯總上報(7月10日前)。補貼資金發放結束后,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按照規定要求將資金發放情況上報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h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及時將資金發放情況匯總上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財政廳,并將補貼的有關材料以正式文件上報柳州市主管部門。
(八)系統數據上報(7月31日前)。各鄉鎮按照要求,按時將有關數據上報縣農業農村局。
(九)完善檔案管理。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在工作完成后,及時按照要求做好檔案的歸檔管理。
五、責任分工
(一)責任主體。各鄉鎮人民政府是此項工作的責任主體,對本區域內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全面負責,負責本鄉鎮補貼工作的培訓、總結、匯總上報工作等。
(二)縣農業農村局。牽頭會同縣財政局制定年度補貼項目實施工作方案并報縣人民政府審批;負責牽頭做好農戶基礎數據采集、審核、匯總、分析,測算補貼標準,向縣財政局提供補貼面積基礎數據及資金分配方案等工作;牽頭做好補貼項目實施績效評價、信訪受理、總結等工作;牽頭開展補貼工作的培訓、檢查指導;牽頭收集錄入系統數據等。
(三)縣財政局。負責補貼資金的撥付、兌付情況審核等工作;負責補貼資金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專賬管理;配合開展補貼工作的培訓、資金檢查等工作;配合縣農業農村局制定年度補貼項目實施方案和補貼資金分配方案報縣人民政府審批,配合縣農業農村局開展補貼政策績效考核、受理信訪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工作職責認真及時開展工作,對因推卸責任影響政策落實到位的,將嚴格依法依規問責。
(二)組織開展培訓工作。要按要求開展培訓工作,提高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三)加強政策宣傳工作。要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形式加強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宣傳工作,使農戶了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主要用于保護耕地資源和耕地地力,提升糧食生產潛力。要主動與社會各方面特別是基層干部群眾進行溝通交流,對因政策調整造成補貼減少的農戶要宣傳解釋到位,贏得理解和支持,做好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為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四)加強監管和指導。要落實定期檢查指導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監督機制,嚴格核實補貼對象和面積,嚴禁對不符合補貼條件的耕地給予補貼,一旦發現,按照騙取、套取補貼資金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嚴格執行補貼信訪受理制度,對于信訪案件要在規定時間內辦結。
(五)及時報送有關材料。
1.制定印發補貼項目實施工作方案。縣農業農村局和縣財政局在我縣補貼實施工作方案印發后,以書面形式分別報送柳州市農業農村局和柳州市財政局備案。
2.客觀科學制定補貼項目績效目標。縣農業農村局會同縣財政局設置本轄區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績效目標表,加蓋公章后以書面形式分別報送柳州市農業農村局和柳州市財政局備案。
3.及時報送補貼政策落實進度和資金發放情況。縣農業農村局收集、匯總補貼資金發放情況,會同縣財政局于2022年7月5日前將我縣書面總結報送柳州市農業農村局和柳州市財政局。
4.按時完成年度總結和項目績效自評工作。縣農業農村局和縣財政局要及時做好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工作總結工作,將年度工作總結和年度補貼資金結余情況,一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報送柳州市財政局和柳州市農業農村局。
附件:1.鹿寨縣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登記表(表一)
??????2.鹿寨縣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公示表(表二)
??????3.鹿寨縣××鄉(鎮)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匯總表(表三)
??????4.鹿寨縣××鄉(鎮)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戶明細信息表(表四)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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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9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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